广元市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维修管理初见成效
来源: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量:3049 发布时间:2018-06-08 09:52:21

2018年年初,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和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纳入统一管理。

一是统一维修标准,严把预算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市财政局制定并试行《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标准》,对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采取目录管理,明确维修内容及价格上限标准,严格控制预算单价定额。

二是统一编制计划,严把准入关。《细则》要求办公用房管理单位于当年10月底前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下年度的办公用房维修计划,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单位年度维修计划进行实地核实,按照“统筹兼顾、先急后缓、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统一编制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年度维修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是统一项目监管,严把程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实行全程监管,建立监理机构名录库,由项目业主单位随机抽取监理机构,对大中修和整体维修项目聘请监理机构进行监督,防范违规操作。

四是统一资金使用,严把绩效关。市财政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年度维修计划实行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凡未纳入年度维修计划的项目,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现场查勘,严格按《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标准》核定概算,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并对维修资金实行跟踪管理,确保维修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一季度以来,顺利完成市监察委等12个单位的办公用房调整工作,调整办公用房面积8486平方米,实施办公室维修项目6个,维修总面积5770平方米,项目预算金额为251万元,通过严格把关和精细化管理,实际支出167万元,节省维修资金33.5%,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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