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原则”确保机关国有资产节约集约使用
来源: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量:2652 发布时间:2018-10-10 09:49:31

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强化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坚持预算管理与实物管理的有机结合,市级部门申请配置办公物资,市财政局作配置数量、限价标准核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公物仓储备物资状况,新配置物资原则上先在公物仓中调剂,无法调剂解决的再采购,从源头上防止重复购置和提前报废,确保资产节约集约使用。一是按照“无计划、不配置”的原则。对市级单位办公物资配置实行计划管理,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部门计划编制下年度家具、设备采购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实施,无计划不予配置。二是坚持“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市级部门申请配置办公物资,先由公物仓储备物资调剂配置,公物仓无同类物资调配的方可新购。三是确保“能利用、必回收”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实物使用状况审核拟固定报废处置的资产,具有维修使用价值的物资一律回收循环利用,经公物仓维修翻新后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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