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办公用房维修计划的通知
来源: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22 09:07:19
市级各部门:
按照《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和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广财办〔2018〕10号)文件精神,请于2018年11月30日下午18时前将2019年办公用房维修计划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科。计划内容:1.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年代(或设备安装时间)、房屋结构类型等;2.维修内容、规模及相应的图片或影像资料;3.维修概算;4.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及价格;5.其他相关资料。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单位申报的维修计划实地查勘,按照“统筹兼顾、先急后缓、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审核,编制市级机关2019年度办公用房维修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