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广元市公共机构智慧能源管理改造 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的公告
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01 18:30:53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广元市公共机构智慧能源管理改造”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业主: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3.项目总投资:10.78万元以内
(二)代理内容
1.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采购内容组织需求论证(包括评分办法、投标人资格、商务条件等)、结果公示、质疑投诉处理和提供需求论证报告。
2.编写项目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若涉及),组织资格预审(若涉及),答疑,编制、发售采购文件,主持开标、评标,并在相关网站发布采购结果公告,质疑投诉处理,合同签订及备案,档案移交等工作。
(三)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招标服务费,由采购项目中选单位支付。
二、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
(三)保证中选后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比选文件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将如下资料按序装订成册,制作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注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单位法人证明或委托人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三)申请函;
(四)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书;
(五)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初审工作方案(加盖鲜章);
(六)政府采购代理类似业绩证明(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加盖鲜章);
(七)报价单(加盖鲜章)。
四、评选办法
1.若只有一家代理机构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确定为本次代理机构;
2.若有2家及以上代理机构报名,评审由采购人组成评审小组,采取综合评定的办法,对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拟定为项目中选代理机构;
3.比选结果将在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公告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比选在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官网进行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6日,为期3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请2023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公司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现场报名。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7日上午10:00时前,递交地点: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
2.比选时间和地点:本次比选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上午10:00时,地点: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楼会议室。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95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座机) 0839-3263337;手机:13698333339。
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