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三强化”推进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17 18:41:27

广元市旺苍县按照“新能源+”发展思路,在统筹谋划、组织领导、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构建整县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新格局。旺苍县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投资5000余万元,发电总装机容量约1万千瓦,预计年发电量约为1000万千瓦时,年均降碳约0.8万吨。

强化统筹谋划,积蓄全域推进“新势能”。自2021年被纳入全国试点项目名单以来,旺苍县始终坚持一体谋划,本着“优中选优、分步实施、全域推进”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选取了县检察院、县财政局等17家公共机构作为全县公共机构屋顶分布试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试点单位,统筹推进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增强项目建设“新动能”高规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细化项目开工、并网等时间节点。加强协调调度,完善激励奖惩制度、细化考评办法,实行督查事项清单式管理,推动项目建设迸发“新动能”。

强化模式创新,提升资源节约“新效能”。创新“租赁+供给+效益”项目运行模式,通过以租金“换取”电费、富量并网售电和发电量换算碳积分等方式,实现新能源高效利用、公共机构减支和项目企业盈利“多赢”,形成了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旺苍模式”。待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县公共机构公务运行电费支出将同比降低5%,年节约资金300万元。

(公共机构节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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