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出行受部级表扬 四川10家广元占2家
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0 09:33:29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绿色出行,广泛动员各级公共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到绿色出行行动中,有力促进了全社会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形成,为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贡献了机关事务力量。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广元中学被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表扬为“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

组织保障赋能,凝聚合力“护绿”。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充分发挥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完善绿色出行协调体系,加大对绿色出行的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凝聚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绿色出行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机制建设。锚定“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目标,创新建立“市-县(区)-镇(乡)-村”四级公共机构节能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四级公共机构联动宣贯体系,加强对全市公共机构尤其是基层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工作的联系指导。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出台《广元市公共机构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2023-2030)》《广元市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广元市“电动机关百千万”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为公共机构践行绿色出行提供政策支持。召开公共机构绿色出行宣传月活动座谈会,动员全市公共机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等推出绿色出行相关惠民政策,为公共机构绿色出行提供强大支持。


召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绿色出行相关工作


四级公共机构联动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


“电动机关”提质,深耕沃土“扩绿”。一是深化绿色公务出行。对全市公务用车购置(更新)进行严格把关,要求全市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度全市公务用车更新配备中,新能源汽车占比65%以上,同比现阶段燃油车油耗成本降低20%以上。探索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保障基层公务出行模式,将分时租赁车辆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监管,统筹调剂使用,有效减少“车轮上的浪费”。目前,已投入10辆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二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全市公共机构领域实施“电动机关百千万”专项行动,通过举办新能源汽车展销会、川陕甘第四届汽车博览会等推介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2023年在公务出行和干部职工自用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190余辆,年均降碳500余吨。三是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把充电桩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精准下达目标任务。在各级公共机构采取“三个一批”(鼓励具备条件的自建一批、第三方企业投资建设一批、企业与公共机构合作建设一批)建设方式,推进新能源充电桩建设。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及其附属区域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1290个,占比达到9%,有力保障干部职工绿色低碳出行。

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进乡镇


宣传引导蓄势,厚植理念“兴绿”。一是探索绿色出行方式。创新在市行政中心、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广元中学及部分医疗机构等公共机构推行车辆限号限行、让车位于患者(家长)、“绿色健走”等举措,引导干部职工采取“135”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广元中学通过“志愿四川”平台发起志愿服务活动,在“节能宣传周”等宣传节点组织2000余名志愿者深入到医疗机构、学校、“双报道”社区、帮扶村等开展绿色出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知识竞答、文明劝导等活动普及绿色出行知识,受教育干部职工及群众达40万人次。三是弘扬绿色出行文化。在绿色出行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相约翠云廊,‘绿’行古蜀道”等系列特色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绿色出行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运用公共机构领域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展板、文化墙、电视等各类媒体线上线下齐发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出行,让绿色出行理念深入人心,推动绿色出行蔚然成风。



“相约翠云廊,‘绿’行古蜀道”系列宣传活动

(公共机构节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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