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7 16:09:45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拟制了《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于2024年8月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实施。该细则是在2023年印发的《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制度框架下,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进行细化和明确。
该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资产处置权限与要求,对固定资产处置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及审批方式和权限进行明确;细化了资产处置方式与程序,对无偿划转、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对外捐赠等资产处置方式的处置程序和报批流程进行了细化;加强了资产处置过程与监督管理,明确了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处置方式和情形,规定资产处置收入全额上缴市级国库;明确了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对完善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要求。
本实施细则的出台将对我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地处置国有资产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政策指引。
(来源:资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