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市本级(含利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2027年公务用车租赁和包车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3-14 16:54:21

一、征集邀请

四川富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广元市市本级(含利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2027年公务用车租赁和包车服务项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联系人:赵先生

3、联系方式:0839-3090900

4、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955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广元市市本级(含利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2027年公务用车租赁和包车

2、征集项目编号:SCFTCG2025-03

3、征集项目简介:保障市本级(含利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25-2027年公务用车租赁和包车客运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包1

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详见征集文件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包2

包车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详见征集文件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地址

1

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市本级(含利州区)

市本级(含利州区)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四)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包1: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须为取得交通运输行政部门从事汽车租赁的许可或备案的合法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

包2:包车服务:供应商须为取得交通运输行政部门道路运输许可或备案的合法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协议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48382261@qq.com(邮箱标题备注项目名称、包号及公司名称)。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加盖单位鲜章。(请供应商自行仔细检查资料无误后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3、报名地点:在四川富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国投大厦15楼12号)。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整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提交至代理机构处。

3、开启时间:2025年4月8日10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四川富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国投大厦15楼12号)开标室现场开标。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供市本级(含利州区)机关单位使用。若当年年度内本项目使用预算超过四川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则由各单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征集人: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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