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务:党组书记、主任
分 工:主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职 务: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 工: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市级机关公物仓、公共机构节能、机关财务等工作。分管资产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协助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分 工: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人事、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综治、深化改革、保密、信访、巡察、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市青年干部公寓、交流干部周转房、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服务科、市市级机关资产保障中心(市公务用车平台服务中心)。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0号